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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,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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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當我們搭公車一起去小北百貨買地墊、浴巾、還有各種生活用品的時候,一種淡淡的溫暖在心裡拓展開來,像是剛泡好的茶葉一般。他挽著我的手,我幫忙提著東西,趴在地上鋪地墊,打掃好不容易找到的租屋,好像一切都可以是一個新的開始,一切的停滯,都可以在這裡再次轉動。我一直在找一個家,而我們終於能一磚一瓦地建立,這專屬於我們的家。」她說,眼睛瞇得像天際線,低頭喝了一口海岸咖啡。高雄的陽光像是末世的最後一片溫暖,坐落在她的肩膀上。

「市面上」流傳一種說法,兩人結婚前如果同居一陣子,看看彼此是不適合,不合的話就分開,合的話再進入婚姻。遺憾的是,這樣的想法可能是錯的*!

婚前同居能促進幸福嗎?Smock等人指出:

「同居者在五年內有 55%的同居人會結婚、40%的人會就此結束關係,只有 1/6 的同居人會最少持續 3 年;1/10 的同居人會超過 5 年」[12]

國外大量的研究都看見,婚前同居者溝通品質較差、滿意度較低、離婚率較高;國內學者的研究更發現,同居者普遍年齡與教育程度較低、對婚姻的看法較為傳統,更重要的是,婚後的滿意度較低[2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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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大同居婚後不滿的主因

為什麼會這樣?過去的研究提出幾種解釋:

一、有時同居,並非試愛

許多同居研究,並沒有問受試者是不是因為「婚前試愛」才同居,而是直接用普查的方式,調查「正在同居」或「曾經同居」者的關係滿意度[3-6]。這會產生什麼問題呢?Popenoe & Whitehead的研究發現,未婚同居主要是因為可以節省支出、又有伴侶互相支持、還能穩定提供幸滿足[7],所以情況可能是──並非同居不好,而是同居的人有一大部分是低收入、低學歷的年輕族群(想像一下國中畢業就出社會,或許宮廟陣頭,或許幫派跑路,和小情人住在套房的年輕情侶),而這些人的關係滿意度本來就很低。

二、有時同居,接著是逼婚

你覺得婚前同居的人想法比較前衛,還是不接受同居的人比較前衛?國內學者原先跟你一樣,覺得接受並執行婚前同居的人想法比較現代化,但卻發現恰恰相反。也正因為這些同居者較為傳統、以家族為重(想像前面那對情侶,長輩角頭說「怎麼不趕快把婚結一結!」),當家人或親戚施予壓力,往往只好逼不得已踏入婚姻,這樣的狀況下當然不會快樂[2]。倘若當初結婚是為了義務或責任,一發生衝突或爭執,就可能離婚收場。

三、有時同居,反而削弱婚姻

還有一種情況是,同居不但沒有「幫助」我們確認婚姻的可能性,更可能只是拖延時間、「永久同居」的替代方案[8]。想像一下,如果那對幫派情侶經濟困窘又四處「跑路」,同居比起結婚,可以三個願望一次滿足:

・享受兩人相處的小世界,又不被婚姻與承諾束縛

・不用「應付」彼此的原生家庭

・省下結婚宴客、婚紗攝影等等大把費用

在這樣的情況下,兩個人很可能很快就適應(並愛上)同居生活,婚姻也變得遙遙無期。

因此,也有些學者覺得同居是「魯蛇的婚姻」(poor man’s marriage)。當男人的經濟資源有限時,會選擇用同居延遲結婚來先擋著,等到經濟穩定時才考慮結婚的事情。不過可怕的是,年輕、低教育程度、經濟狀況差都比較容易分手,換句話說──他們可能撐不到有錢結婚的那天就GG了[9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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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些同居是一種婚姻抗拒

這樣聽起來,同居似乎不是一個好主意,不過並不是所有同居的人都像我們所舉的幫派情侶一樣吧?更何況,這些調查報告與戀愛心理學都有一個致命的盲點:我們總是在乎快樂、滿意度、離婚率等等「效果」,而忽略了兩人在同居的過程中,到底有些什麼改變。

「但到了後來,啤酒瓶都是我在清、垃圾車都是我在追,他只是在繁忙的工作和遊戲的練等之間,偶爾洗一下泡麵的碗,換一下我晾好的床單。說好跟家人討論我們的未來、跟老闆提加薪的事、每個月少買一點遊戲點數,都像是在敷衍我一樣,一天拖過一天。我曾以為逃避承諾是男人的本質,直到後來我才明白,我們的骨子裡或多或少都有一些,不甘被綁住的自由期待。或許也因為這樣,我們才一直維持現狀。」

她舒了舒肩膀,把瀏海撥向海的那一方,多少能看見歲月在她的眉宇間留下了一點重量。

華人的婚姻比較特別的地方是,原生家庭一直都扮演者舉足輕重的角色[10-14]。如果終於看見婚姻並非自己唯一的期待,或許也是同居帶來的一種體會和成長。

「有些時候,看懂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,比起快樂、幸福與關係滿意度重要得多。承認自己想要的,放棄無法完成的,也是一種,可貴的勇氣。」我說,她身上暗紅色的新年圍巾,隱約透露出一丁點冰雪聰明的堅定。

(本文由泛科學 – 海苔熊合作授權,請勿任意轉載)

*註解

其實「婚前同居是否比較容易離婚、品質較差」的問題,多年來一直沒有一致的結果,基本上是一連串的羅生門,例如Manning與Cohen也發現同居與否和離婚無關[15],唯一可以確定的是:沒有穩定的結果發現,同居「有助」於婚姻[16]。

還有些學者覺得是選擇性偏差(selection bias)所造成。在同居率較極端(很低或很高)的地區,同居者比其他人容易離婚。Liefbroer與Dourleijn調查16個歐洲國家,發現低同居率的地區裡,由於同居的人是少數,被視為是前衛和不符合社會期待的,或許是具有某種「反骨」特質(例如不願意被拘束),這些特質使得他們比其他人容易離婚;相反地如果一個地方同居率很高,那些直接結婚不同居的人,很可能是因為宗教因素相對保守,但是一結婚就忠心耿耿,不離不棄,相較之下另一群同居者就顯得比較容易離婚了[17]。

另外,補充曾和我們一起做遠距愛情研究的Peggy的回應:「如果是要檢驗『婚前同居能促進婚後幸福嗎?』, 應該比較『已結婚的人中,曾經婚前同居vs不曾婚前同居』才對。」

事實上,在台灣那篇研究中,受訪者回答「在結婚以前,你是不是曾和配偶同居過?」(選項重新編碼為 0=没有;1=有)」,其與滿意度的迴歸b為-.109*,也就是說不曾經婚前同居者,比曾婚前同居者幸福,所以至少台灣的資料應該是有做到Peggy的要求。

但即使是這樣,我覺得困難推論的地方還是很多:
1.就算收集到這些變項,也無法排除其他混淆變項(人格特質、選擇偏誤)
2.是否有地區、種族的差異?
3.相關不等於因果,有可能中間有其他共變,例如婚前滿意度、價值觀相似程度等等。例如網友Alec也補充「過去有些研究顯示,婚前愈早開始同居,婚後離婚率愈高。去年某個只被引用兩次的一項新研究說,並不是婚前同居時間與離婚機率有因果關係,而是愈年輕的情侶婚前同居時間也愈長,而23歲以前結婚的人離婚率顯著高於23歲以後結婚者。修正年齡因素後,同居時間長短與離婚率沒有顯著關聯性。」

延伸閱讀

  1. Smock, P.J., Cohabit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: An appraisal of research themes, findings, and implications. 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, 2000: p. 1-20.
  2. 鍾宜吟 與 蔡明璋, 婚前同居、婚姻價值與婚姻滿意度:台灣民眾的分析. 研究台灣, 2008(5): p. 43-72.
  3. DeMaris, A. and K.V. Rao, Premarital cohabitation and subsequent marital stability in the United States: A reassessment. 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, 1992. 54(178-190).
  4. Teachman, J.D., Premarital sex, premarital cohabitation, and the risk of subsequent marital dissolution among women. 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, 2003. 65(2): p. 444-456.
  5. DeVaus, D., Qu, L. and R. Weston, Does premarital cohabitation affect the chances of marriage lasting?, in the 8th Australian Institute of Family Studies Conference2003: Melbourne, Australia.
  6. Pedersen, W. and M. Blekesaune, Sexual satisfaction in young adulthood – Cohabitation, committed dating or unattached life? Acta Sociologica, 2003. 46(3): p. 179-193.
  7. Popenoe, D. and B.D. Whitehead, Should We Live Together: What Young Adults Need to Know about Cohabitation before Marriage. The National Marriage Project. 1999: Rutgers University.
  8. Axinn, W.G. and A. Thornton 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habitation and Divorce selectivity or Causal Influence. Demography, 1992. 9: p. 357-374.
  9. Oppenheimer, V.K., Cohabiting and marriage during young men’s career-development process. Demography, 2003. 40(1): p. 127-149.
  10. 蔡绣娟, 挑戰婚姻:單身、不婚女性主體在台灣, in 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學位論文2005, 高雄醫學大學. p. 1-113.
  11. 張思嘉, 周玉慧, and 黃宗堅, 新婚夫妻的婚姻適應:概念測量與模式檢驗. 中華心理學刊, 2008. 50(4): p. 425-446.
  12. 張思嘉, 婚姻早期的適應過程:新婚夫妻之質性研究. 本土心理學研究, 2001(16): p. 91-133.
  13. 王俊豪, 台灣初婚夫妻的居住安排. 人口學刊, 2008(37): p. 45-85.
  14. 徐秋央, 原生家庭經驗、心理分離-個體化與婚姻滿意度之相關研究, in 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學位論文2000, 臺灣師範大學.
  15. Manning, W.D. and J.A. Cohen, Premarital cohabitation and marital dissolution: An examination of recent marriages. 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, 2012. 74(2): p. 377-387.
  16. Lillard, L.A., M.J. Brien, and L.J. Waite, Premarital cohabitation and subsequent marital.Demography, 1995. 32(3): p. 437-457.
  17. Liefbroer, A.C. and E. Dourleijn, Unmarried cohabitation and union stability: Testing the role of diffusion using data from 16 European countries. Demography, 2006. 43(2): p. 203-22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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